
项目新建厂房1栋、宿舍楼1栋,并配套建设相关辅助设施。项目主要产品为FDM耗材和改性造粒,年产能分别为5万吨和3万吨。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5211.92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192.67万千瓦时/年、天然气消耗量不高于5万立方米/年、柴油消耗量不高于0.87吨/年,自来水消耗量不高于10.29万立方米/年。项目FDM耗材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66.49千克标准煤/吨,改性造粒单位产品能耗不高于60.99千克标准煤/吨。项目二氧化碳排放总量不高于17921.81吨二氧化碳/年,其中直接排放量不高于97.91吨二氧化碳/年、间接排放量不高于17823.90吨二氧化碳/年;项目单位产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102吨二氧化碳/万元,单位增加值碳排放量不高于0.487吨二氧化碳/万元。
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告期间可以将意见发送至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审批服务办公室电子邮箱。